第4章 马小超:宝贝别走

对一个男人来说,在同一天被现女友分手,然后遇到前女友,真是一件小概率事件。

然而,马小超正经历着比这更夸张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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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小超是颜值控,而且是有一套评判标准的颜值控。不要熟女御姐,不要可爱萝莉,不要性感妖娆,不要大家闺秀,不要小家碧玉。要清新脱俗,卓尔不群,最好是清新中带着一点骄傲,骄傲中透露出一种洒脱,洒脱里又藏着些许的娇羞。而且最重要的是,要长得好看,又有气质。

鉴于如此难以量化的外貌标准,22岁的马小超还没有谈过女朋友也不足为奇。

马小超还有一爱好,喜欢往返于北京各大高校,坐在马路牙子上打望姑娘。马小超把这一行为称作主动出击,寻找猎物。毕业前夕,他还真遇到了梦中女神,洛小雪。

马小超丝毫不否认自己是视觉动物,之前没有恋爱,不是没有能力,而是在马小超眼里,除了女神,世界上的女人都是菜瓜。

洛小雪穿白色t恤,暖黄及脚纱裙,草绿色的船鞋,露出一双性感的脚踝。

马小超被一击即中,怦然心动。

马小超认为,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。于是当马小超在用耍流氓的手段死缠烂打追洛小雪时,他在心里盘算的都是什么时候可以把俏佳人取进门。马小超对洛小雪的好毫不夸张的是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摔了。再苦再累都不怕,只要洛小雪叫一声“哥哥”,马小超就像瞬间充电完毕。

洛小雪22岁毕业的时候,马小超24岁,正在筹划是和洛小雪租一个两居室,一人一卧,只是室友,还不算同居;还是直奔主题,租个一居,还剩房租,然而,等来的却是洛小雪单方面宣布“我们分手吧”。

马小超像做噩梦一样被惊醒。马小超不明白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。是忘记了重要的日子,没有送欢喜的小礼物;还是没有随叫随到,有求必应;是没有包容她的小脾气,还是在生理期踩了她的尾巴。实际上,都没有。洛小雪给马小超送的礼物不多,其中有一个就是在淘宝定制的锦旗“最佳男朋友”,乐的马小超挂在屋里每天弹会当宝贝。

可是洛小雪说“你应该找一个更爱你的姑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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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后来很长很长时间里,马小超都缓不过来。

马小超是不明白,自己对洛小雪那么好,怎么说散就散了呢。马小超相信,一定是因为洛小雪刚刚毕业,社会压力太大,有些不适应。可是马小超早已做好了“我负责赚钱养家,你负责赚钱买花”的思想准备,只要洛小雪开心,马小超恨不得上天揽月,下海捞针。

分手之后,马小超还是在下班后去洛小雪的学校,在学校门口买10块钱的板栗,或者一串糯米糖葫芦,走到洛小雪的宿舍楼,站在风里把栗子一粒一粒剥好,丢掉,然后转身回家。就像完成一个庄严的仪式。

马小超不在北服念书,却熟知这里的每一个食堂,每一棵树,还有每一条小径,用男人的步伐和女人的步伐丈量相差多少步。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悄悄流传,时常看到有一个男人在角落里哭泣。

流传的故事总不是空穴来风,只是大家不知道故事的后半段。当马小超接过黎月递来的一包纸巾,抬眼之间,惊鸿一瞥,就决定前尘往事一笔勾销,快马加鞭进入新生活。

旧爱难忘,还需新欢。疗伤最好的方式,果然还是投入下一段恋情。

黎月喜欢穿纯色的衬衫、蓬蓬裙、帆布鞋,配皮革双肩包。那种双肩包的材质是很便宜的PU人造革,目测价值不会超过三位数。马小超送的第一个礼物就是MCM粉色双肩包。黎月并没有预期中的惊喜,只是反复抚摸,看得出来很喜欢,笑着说谢谢,眼睛弯起来可爱又甜美。可是转身还是背那个地摊上儿淘来的双肩包。

这完全符合了马小超“清新中带着一点骄傲,骄傲中透露出一种洒脱,洒脱里又藏着些许的娇羞”的要求,况且不贪财物,不卑不亢,清新甜美,温柔可人,对每个男人来说,都是致命的吸引力吧。

马小超再次怦然心动,然而他已经无法分辨,是因为洛小雪和黎月都恰巧满足了他的审美,还是因为黎月和洛小雪很像。

在马小超眼里,黎月清纯而保守。黎月和马小超约会一般集中在周末的白天,一起去图书馆看一本小说,去公园晒太阳,或者去马小超家里窝在一起看电视,而且天黑之前必须回学校,夏天是7点,冬天是5点。

黎月22岁毕业的时候马小超30岁,马小超再也不用琢磨租一居还是租两居,反正在北京已经按揭了一个小三居,到时候黎月喜欢哪屋睡哪屋。

然而,还等不及马小超把另外两个房子收拾出来,给床具晒晒太阳,买买新的床上四件套,竟就收到了黎月单方面宣布分手的短信。

里面只有一张洛小雪的照片,和一句话,“你爱的我,只是她的一个影子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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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小超没有想到黎月竟会知道洛小雪。

因为当马小超接过黎月手里那包纸巾的时候,就决心把洛小雪从他的世界里删除了。qq,人人,微信,电话,微博,凡是能有一丝社交联系的都删得干干净净。洛小雪送的礼物,全部扔在洛小雪宿舍楼下的垃圾桶里。

扭头就走,毫不留恋。

只是马小超没有问过自己,联系方式可以删,可是心里的洛小雪,真的消失了吗。

当马小超双手捧着真心给对方,以为手牵手奔向一个幸福的前方,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对方的转身,况且马小超从来没给自己留过退路。由爱生恨,就是一个瞬间。

马小超遇到洛小雪的时候,洛小雪20岁,

马小超遇到黎月的时候,黎月20岁,

然而这两个姑娘都选择在22岁的时候离开他,而且分手的理由都晦涩而难以理解。马小超终于用生动的实践教学课程,明白了如果男人是视觉动物,那女人就是最善变的动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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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马小超在上班时间收到黎月的分手短信,下班后走出EXCEL大厦竟然撞到洛小雪,上天一定是在和他开玩笑。

六年了,整整六年了,马小超每天按照固定的路线搭乘地铁,在复兴门出战,步行到达EXCEL大厦,中午在食堂,或者金融街购物中心吃饭,在公司附近散步半小时。马小超从来没有遇到过洛小雪,他以为永远都不会遇见了。

在一起的时候,马小超以为,当初的相遇是命中注定的缘分,分开后,马小超以为,当初的遇到只是千万人擦肩而过的随机事件。

下雨了,马小超和洛小雪相隔一条马路,洛小雪正在发呆,而且一定没有带伞。

洛小雪有随身携带书和笔记本的习惯,却从来不带伞,而他曾经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就是去救场。

曾经马小超最喜欢的几个瞬间就包括洛小雪发呆的时候,洛小雪像被放空了一样,迷失在自己的世界里,而这个时候马小超就滋生出一种男人特有的保护欲。

马小超可以走过去,故意从洛小雪身边走过而假装没有看见她;又或者,走到洛小雪面前,恶狠狠地瞪着她,直到她内心充满愧疚,跪地求饶;也可以,假装像普通朋友问候一下,然后不经意流露出来自己很幸福。

然而,马小超通通做不到。

就像当初坐在马路牙子上,被走过的美女吸了魂魄,不由自主爱上她一样,马小超不自觉地走到洛小雪面前,撑着一把夸张的彩虹伞,就像曾经千百次接洛小雪下班一样。

马小超说“洛小雪,好久不见。”